監委要查! 台3年135例赴陸移植通報不實

【文/新唐人亞太電台】2018.06.25

官移植
病人至中民國領域外接受官移植後,於國內醫院接受移植後續治療者,應提供移植之官類目、所在國、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予醫院,醫院並應完成通報。(圖/新唐人亞太電台提供)

本國患者前往中民國領域外接受官移植後,於國內醫院接受移植後續治療者,應提供移植之官類目、所在國、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予醫院,醫院並應完成通報。

  針對衛生福利部未落實執行境外官移植登錄通報稽查,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等人申自動調查。監委指出,2015年7月1日到今年4月24日,22國內醫院共通報141例境外移植,其中有135例前往中國。但卻有近8成沒有完整通報,這可能使台灣淪為國際心官移植的共犯。監委指出,聯合國、美國國務院及美國國會等機構的人權報告書,連續多年列入中共強摘良心犯官的題。反觀台灣已修訂「人體官移植例」,但卻仍有8成境外官移植通報不確實。

  按「人體官移植例」規定,病人至中民國領域外接受官移植後,於國內醫院接受移植後續治療者,應提供移植之官類目、所在國、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予醫院,醫院並應完成通報,醫院、醫師或病人若違反上述通報規定,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國內醫院完整通報比例21%,且未見衛生福利部依法罰。

  對此,衛生福利部表示,迄今尚未有因違反境外移植通報義務而受太太變心罰案例。監委痛批花蓮徵信社,該部提供表單之數項位竟有80%填寫「未知」、「不詳」徵信社收費標準表等明顯違反法令規定的形,將進一步調查相關題義,並釐清主管機關有無依法行,以維護人民健康權益。

監委要查! 台3年135例赴陸移植通報不實

★本文經【新唐人亞太電台】授權刊登,原文刊於此
★更多精采報導,點擊觀看【新唐人亞太新聞】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你可以使用這些 HTML 標籤與屬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