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明年上 預約終不是

【健康傳媒 易禹昕/台北報導】2018.08.14

免費法律諮電話

醫療團隊宣導簽署活動
明年初即將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與屬可先向醫療團隊進行諮商,事先立下書面決定,當生命進入末期及其他特定臨床件時,能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決定自己的終。(圖/ingimage)

  為提升民眾對於官捐贈、安寧療護以及預立醫療自主的認知,台北慈濟醫院自8月6日起舉為期1周的宣導活動,透過馨的宣導短劇和影片,讓民眾了解官捐贈、安寧療護以及明年初即將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與屬可先向醫療團隊進行諮商,事先立下書面決定,當生命進入末期及其他特定臨床件時,能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決定自己的終。

  台灣官捐贈人數和等待人數相差甚遠,根財團法人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數顯示,目前等待官移植的病患有9767人,但今年度只有190位捐贈者完成501例官移植。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張仁表示,每個人會面臨生死,比起痛苦的離開人世,如今民眾有新的選擇,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可以事先和人共同討論,向醫療團隊諮商,預立醫療決定少痛苦,也可以將官捐贈一併納入考,遺愛人間。

  為尊重末期病人的醫療願,多年來衛生福利部結合民間團體持續宣導安寧緩和醫療理念,鼓勵民眾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劈腿願書》,並註記在健保IC卡上,醫師對於無法治的末期病人,在尊重其願的形下,不施予心肺甦術及無效的維生治療,輕病人的痛苦。

  而即將在明年1月6日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讓民眾在識清楚的況下,提前預立自應收帳款己的醫療決定。凡是20歲以上有完全行為能力者,或是20歲以下但已婚者,本人、至少1位二等,及未來可代本人表達願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一起與各醫院開設之「預立醫療諮商門診」,與醫療團隊深入討論後,事先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日後若發生「5項特定臨床件」: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症或經公告重症疾病時,經醫療團隊確診及確認願後,可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醫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食(如鼻胃管灌食)。

  台北慈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總幹事、放射腫瘤科醫師常佑康說明,廣義而言,《安寧緩和醫療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強調特定病人有拒絕醫療的權利,但病人自主權利法擴大適用的疾病範圍,及增加拒絕醫療的選項,不限於癌症或官衰竭的末期病人。我們希尊重病人的醫療自主權,確保病人了解自己的病,依病人的願選擇治療或終。常佑康強調,不論是官捐贈、安寧療護還是「預立醫療決定」,屬的與非常重要,一定要提早共同討論和諮商,了解病人對生死大事的值觀與偏好,才不會面臨生死關頭時難以抉擇,或無法終的遺。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你可以使用這些 HTML 標籤與屬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