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股利所得增補保費開繳 限期至9月30日

【康健傳媒 李宛真/台北報導】2017.08.09

健保署於106年8月中旬以登記寄發105年度股利所得增補保險費繳款單,關照股利所得人繳費,繳款限期為106年9月30日(可脫期15日)。(圖/ingimage)

  健保署於106年8月中旬以登記寄發105年度股利離婚協議所得增補保險費繳款單,關照股利所得人繳費,郵寄至繳款人戶籍地點或指定之通訊地點,估計有5萬7千人將收到繳款單,相干計費明細會併同附上,大眾收到後可持單到各地郵局、經濟機構、便當市肆交納。

  健保署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大眾於105年有2萬元新台幣(104年12月31日從前為5千元)以上的股利所得,應交納增補保險費,因無給付現金股利或現金股利不敷以扣取、或是以此之原故可扣抵稅額變動致有需補繳增補保險費等情況,健保署根據給付單位向政府機關提供自己的資料的材料且補繳金額累計逾300元者,於本年8月寄發繳款單請大眾交納。

  健保署鼓勵大浩繁利用該署網路服務「團體健保材料網路服務」或「全民健保辦法快易通APP」──「辦法櫃檯」,利用活期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繳費,具體繳費方法可以上健保署網站查詢。本次股利所得增補保險費繳款單繳款限期為106年9月30日(可脫期15日),健保署號令,請收到繳款單的大眾於限期前儘速抓姦交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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