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肝全口服新藥放脫期制 用藥應把握三大準繩

【康健傳媒 黃于庭/宜蘭徵信社收費綜合報導】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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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肝全口服新藥醫治三大準繩
慢性C型肝炎病人在繼承健保給付之C肝全口服新藥醫治時,應注意三大準繩:主動陳訴醫師病史與用藥史、活期繼承肝成果監測與血液檢測、注意肝成果非常情況。(圖/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提供)

  中央健保署放寬第二階段的C肝全口服抗病毒新藥醫治給付條件在5月15日(周一)正式上路,只需是基因型第一型、切合F3以上肝纖維化程度門檻,並經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完成登錄步調後,即可利用健保給付C肝新藥,切合放寬用藥條件的病人約9,100名。

  健保署放寬C肝全口服新藥門檻,不再限定病患需曾繼承「滋擾素」歸並「雷巴威林」醫治失敗。本年1月24日起,C肝全口服新藥歸入健保給付,開放8,000名患者免費用藥,就是目後人數不到,因此第二階段大幅度放寬歸入給付條件。

  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提示苗栗監聽,慢性C型肝炎病人在繼承健保給付之C肝全口服新藥醫治時,應注意三大準繩,需主動陳訴醫師病史與用藥史、活期繼承肝成果監測與血液檢測、注意肝成果非常情況。

  肝策會會長高嘉宏表明,為確保用藥寂靜,就醫時要見告處方醫師完好無缺的病史及用藥史,並活期繼承肝成果與血液的檢測與追蹤;用藥時期若呈現倦怠、衰弱、想吃食物的慾望不振、令人作噁吐逆、茶色尿、皮膚與眼白變黃(黃疸)、淡色糞便等非常症狀,要立即見告醫療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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