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修法讓醫師卸責? 消基會要求暫緩

【康健傳媒 黃于庭/台北報導】2017.徵信社12.27

消基會攔截醫療法修法台灣記者朋友會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左)與光榮董事長謝天仁(右)在台灣記者朋友會上品評醫療法第82條修正案是衛福部限縮醫療舉動的刑事責任,也大幅加重了醫療機構及醫事職員的民事責任。(圖/消基會提供)

  立法院一讀顛末醫療法第82條修正案,消基會召開台灣記者朋友會,品評衛福部限縮醫療舉動的刑事責任,也大幅加重了醫療機構及醫事職員的民事責任,產生宜蘭徵信公司問題時,醫師只需說:「這是公道臨床專業裁量」,險些就可以不需認真。

  在醫院門口,灑冥紙、抬棺有所不滿提出抗議,大眾對付這類醫療糾紛所引發的雜亂場景,應該不會陌生。此外,不徵信社少醫師均是被告者,必須常常往法院跑,這讓不少醫師選擇較無醫療糾紛的科別,以免被告,因此,急診、內科、婦科等科別醫師變得越來越少。

  為了免受病患濫訴,101年行政院提出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正草案,大幅限縮醫療舉動刑事責任,就是,當時因引來各界有疑問要求給出解答聲浪而臨時棄捐。日前,立法院完成黨團協商,一讀顛末此案,卻也引發消基會不滿。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公開自己想法說出,這次醫療法第82條修正草案,竟然不但將以前的行政院版中限縮醫療舉動的刑事責任相干筆墨重新分列組合,且險些照單全收,乃至一併大幅加重了醫療機構及醫事職員的民事責任

  游開雄指出,醫界為了免受病患爛訴,而積極推進醫療法第82條,進步刑事責任門檻,但這並無法辦理病患濫訴,將來病患眷屬假設以為權益受損,末了還是抬棺有所不滿提出抗議。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以為,這次修法將責任歸屬拆開為醫事職員(醫療實行者)、醫事機構(醫療院所)等兩大單方面,縱然修法,醫事機構仍須負起民事責任,並不是如消基會所言「大幅加重民事責任」。

  消基會號令,大家都市是病患(或眷屬),社會各界應多注目這項立法,而醫療機構應為醫事職員的最大後盾,讓醫事職員無後顧之憂地服務病家,一旦不幸產生醫事糾紛,應由醫療機構負起末了責任,才華創建起醫師放心拯救人、病家書任的和諧醫病干係。

  游開雄聲明,現在並無單唯一人將醫療法第82條修法的急迫性,燃眉之急應是將「醫療糾紛補償機制」和「醫療議論紛紛處理法制」優先立法,經過淺顯的鑑定制度,開端釐清責任歸屬,再經過得當的醫療糾紛調停和補償機制,才華低落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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