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從源頭把關 食藥署訂定植物用藥殘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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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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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傳媒 吳孟瑤/綜合報導】 2017.12.12
市場上所販售之風致精良的蛋、奶及肉類等禽畜水產物,都是來自康健的植物,而為維護管道植物的康健,除了衛生的豢養情況外,不免需藉由藥物來提前預防或醫治植物疾病,或是促進及調治植物生長。
但如未能服從利用藥物品項、添加量,或未切合停藥期規定,則輕易形成藥物殘留,進而損傷人體康健。很少見的植物用藥種別有氯黴素類、磺胺劑類、抗原蟲類、硝基呋喃代謝物、四環黴素類及β-內醯胺類等。
植物用藥的利用固然無可防備,且植物用藥殘留也存在機會的康健危害風險,為低落大眾的疑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訂有「植物用藥品治理法」,並針對植物用藥品之利用東西、用處、用法、用量、停藥期及利用上應注意事項等舉行典範;禽畜水產物業者應依規定利用,確保食用寂靜。
別的,食藥署為包管大眾康健,也根據藥品殘留風險,對付植物部位的藥品殘留訂定「小三植物用藥殘留標準」,提供寂靜的殘留容許量,並且每年也針對國產及入口的食用植物產物,依風險崎嶇,實行這些產物中植物用藥殘留的監視計畫。
檢查測驗方法的研擬與告示,為食藥署緊張職掌之一;食藥署根據「植物用藥殘留標準」,利用精密儀器研討開闢食品中仿冒植物用藥檢查測驗方法,相繼不絕地舉行闡發方法的改進與精進,以與國際間的檢測闡發方法接軌,並提供國內各構造與官方實行室利用,但願將大眾因食用植物產物而攝入植物用藥的風險降至最低,讓大眾食在放心。